“富氫水”炸傷老人 消保委助力獲賠
老年人普遍對健康問題高度重視,但由于辨別能力有限,經常被一些不良商家“套路”。前不久,年近七旬的鄭女士就因購買的“氫氣水”爆炸受傷,最后在江蘇省連云港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(以下簡稱連云港消保委)的幫助下成功維權,獲賠5萬元。
據了解,2023年6月,鄭女士從鄰居處聽說了一種“氫氣水”,稱人喝了這種水會增加身體的鈣、鐵、鋅、硒等元素含量,提高免疫力,特別是對高血壓、糖尿病有很好的治療效果。鄭女士與鄰居一起去聽了課,“講課專家”也稱“富氫水”具有多種特殊保健、治療功能。鄭女士考慮到自己血壓高,老伴又有糖尿病,就花600元買了46桶水,約定從鄰居家提貨。
但沒想到的是,水沒喝多少,裝著“富氫水”的水桶竟然爆炸了,鄭女士還因此受傷住了院。
鄭女士向連云港市消保委投訴稱,今年3月29日晚上,她從鄰居家拿了一桶20斤的“富氫水”?;丶液螅阉胺旁诘厣?,因為地面不平,水桶歪倒了,她連忙伸手去扶,這時水桶卻突然爆炸了。劇烈的沖擊波將鄭女士推倒在她家的大門上,她的手臂、腿部多處受傷,并出現頭昏眼花、耳鳴的情況。“當時水桶被炸得粉碎,碎片飛出很遠,鄰居把我送到了醫(yī)院,當時檢查說骨頭沒有受傷,就回家了。”鄭女士說,在家休息兩天后,她還是渾身疼痛,心慌、頭暈、耳鳴、想吐,無奈之下再次住院觀察治療。
鄭女士表示,“富氫水”水桶的爆炸給她的身心都造成了嚴重創(chuàng)傷,現在想起來還后怕,且自己年事已高,擔心會留下后遺癥。
接到投訴后,連云港市消保委立即展開調查。鄭女士的鄰居稱,其和鄭女士與“富氫水”的銷售方均沒有利益關系,她只是幫忙代拿水,“富氫水”和水桶均由“富氫水”機的銷售方提供。連云港市消保委聯系到“富氫水”機的銷售方“青島海潔爾凈水設備有限公司”和水桶的生產廠家“浙江宏遠環(huán)??萍加邢薰?rdquo;的相關負責人。
由于兩家企業(yè)均在外地,連云港市消保委通過視頻連線的方式組織相關方進行調查調解。“富氫水”機銷售方負責人表示,他們此前已與水桶廠各支付1000元慰問投訴人,至于后續(xù)的住院費和醫(yī)療費,可以由水桶廠家的保險負擔。而有關可降“三高”、治療糖尿病等功效宣傳,指的是氫分子的調理作用,從未承諾“富氫水”可以治病。水桶的生產廠家代表在調解時稱,他們有營業(yè)執(zhí)照和相關許可證,事故桶的型號為7.2升,灌裝容量不得超過15斤,水桶上應有說明。如果投訴人拿的是一桶20斤的水,則超過了公司產品的額定容量。
連云港市消保委投訴部主任單曉生指出,銷售方宣稱“富氫水”具有治療疾病、增強免疫力、防病抗衰等作用,涉嫌虛假宣傳,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;同時,“富氫水”桶是特殊的壓力桶,銷售方應盡說明和警示義務,比如提示不要超過額定容量取水、不能劇烈碰摔等。水桶爆炸導致消費者受傷,無論是水的原因還是桶的質量問題,根據《民法典》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的規(guī)定,企業(yè)都應向消費者先行賠付,然后再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賠。經多次調解,雙方最終達成協議:企業(yè)方賠償消費者醫(yī)療費、交通費、誤工費等共計5萬元。
●提醒
食品宣傳功效涉嫌違法
連云港市消保委指出,市場上所謂的“富氫水”,是指含有微量氫分子的飲用水。銷售商在介紹產品時,通常會引用各類與氧氣、氫氣相關的資料,打“擦邊球”暗示產品功效,消費者切勿輕易相信。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》規(guī)定,對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,不得聲稱具有保健功能。食品若要宣傳保健功能,須申請為保健食品,相關療效或功能須經過審批。否則,不論是“富氫水”還是“富氧水”,宣傳其有某種功效均涉嫌違法。
同時,連云港市消保委提醒廣大老年消費者,應警惕各類保健公司提供的講座、免費旅游等活動。面對各種營銷宣傳,要保持清醒的頭腦,牢記“沒有免費的午餐”;對保健品、保健器材、理財投資、養(yǎng)老公寓產業(yè)等廣告,要有辨別意識。如果發(fā)生消費糾紛,要及時向相關部門或消費者組織舉報投訴,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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